恨是一種很複雜的情感,它的內涵可以包括:

怨恨,例如「恨海難填」,怨到了極點就生恨;

仇恨,例如「恨之入骨」,不共戴天;

惱怒,例如「恨鐵不成鋼」;

遺憾,例如「恨不相逢未嫁時」、「抱恨終生」。

其他像杜甫的詩句「恨別鳥驚心」,就非常複雜了,不容易三兩句解釋明白。 

上面這一段文字,是去年為台大詩歌節「說唱長恨歌」的口白一部份。那一天是由台大校友合唱團演唱黃自作曲、韋瀚章做詞的清唱劇〈長恨歌〉,由我擔任說故事人的角色。(清唱劇有朗誦部分,另由名家演出。)

鑑於多數聽眾對白居易〈長恨歌〉都能朗朗上口,對唐明皇與楊貴妃的故事也有一定程度的熟悉,所以我想出一個切入點:以〈長恨歌〉詩歌與音樂詮釋「恨」。

也就是說,白居易原詩中,唐明皇有恨、楊貴妃有恨、安祿山和哥舒翰也有恨,跟隨逃難的軍隊當然更有恨(所以才會發生馬嵬驛兵變),聽不到但可以想見的是老百姓的恨。

那一次演出,算是相當成功。

 

上星期〈漫話吳越春秋〉提到我動念將《吳越春秋》重新改寫。這個星期以來,我的動機愈來愈強烈,對書中人物與故事也有了更深入的體會。簡單歸納起來,人物個個是英雄,故事大多是復仇。

我們對於真英雄的印象,常常不計前嫌,甚至以德報怨。可是《吳越春秋》裡的英雄卻朝夕不忘要報仇,以至於機關算盡,或倒行逆施。

一個例子是岳王句踐去當吳王夫差的僕人,夫差生病,句踐甚至親自去嘗夫差的糞。然後喜形於色的說:「大王的糞便味道酸臭,顯示病情好轉。」以此換得夫差的好感,終於放他回國,也才有雪恥復仇的機會。

這已經扭曲了人性,也「玷污」了我們對英雄的印象,可是,句踐是一位英雄人物。

另一個例子是伍子胥報父仇的一景:他從陵墓裡挖出楚平王的屍體,鞭打300下,然後「左腳踩著屍體的腹部,右手持匕首剜出平王的眼睛」,口中還講一些難聽話。

伍子胥自己承認(回覆申包胥時),如此報仇是「倒行逆施」。

確實,這一幕相當程度的破壞了伍子胥在我心目中的形象。在此之前,伍子胥和岳飛、諸葛亮,在我心目中是同一級的英雄人物。

 

於是,我想起去年「說唱長恨歌」口白,以重新詮釋「恨」為切入點,也可以用在改寫《吳越春秋》:以重新詮釋「仇」為主軸。

我們常用一句:英雄無淚。我對改寫《吳越春秋》的想法是:英雄無仇。

「仇」也是一個不單純的玩意:

它可以起於不平,如「怨仇」。

也可以只是看不順眼,如「仇視」。

當然它可以不共戴天,那就是「仇敵」。

可是,雙方結仇卻常常只是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情,那也有一個名詞「仇隙」。

 

吳國和楚國是「世仇」,這世仇最初是怎麼結下的?

吳楚兩國邊境,都有一個「卑梁」。(《史記》說是吳國的卑梁,《呂氏春秋》則說是楚國的卑梁。)兩國的卑梁少女在野外採桑,相互嬉戲,吳國的少女弄傷了楚國的少女。

楚國少女的父親帶著女兒上門討公道,吳國少女的父親言詞不客氣,雙方先吵架、然後動手,楚國爸爸失手打死了吳國爸爸。

吳國卑梁村鄰居糾眾前往那楚國人家中理論,殺了它們全家。

楚國卑梁公(縣長)聽說此事,帶領人馬殺向吳國卑梁村,將村中老弱來不及逃走的,殺了個精光。

吳王大怒,發兵攻下楚國卑梁縣城。

就這樣,少女夜外採桑嬉戲,卻一再「狀況升高」,最後演成兩個國家長時期交戰。

 

當然,事後回頭再看,那是多麼不值得啊!但當時可是氣憤難消,非討回公道不可,這是人性。

然而,英雄人物不應該是「普通人」,英雄人物應該帶頭、教育普通人,英雄無淚,英雄也該「無仇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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