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久很久以前,公孫策還不叫公孫策,還在中國時報系領薪水。當時幾位差不多年紀的同事,包括周天瑞、南方朔、司馬文武、王健壯等,離開時報自立門戶,創辦「新新聞周刊」。

當時,他們跟我邀稿。可是,中國時報創辦人(已故)余紀忠先生親筆下條子:所有記者、編輯不准寫外稿。而這顯然是衝著新新聞而來。

怎麼辦?一邊是氣味相投的多年同事好朋友,一邊是老闆軍令如山。唯一的辦法,就是用筆名。可是單單用筆名還不夠,因為「文氣」已經定型,一定會被看出來。所以,要寫一個即使是老長官、老同事都看不出來的文體。

在此之前,我在報紙上寫過一篇特稿,用上了「說故事印證時事」的筆法:

那是台北市議會審查自來水費率調漲的新聞。台北市自來水事業處送到議會的費率結構是「4年平均費率」,也就是若依此費率結構,每一度自來水較當時現行水費調漲6.5元,4年後才得再做調整。媒體睜大眼睛看市議會如何「看緊人民荷包」。議會建設審查會的審查意見是「每度調整5.6元」,「砍」了9角,可是卻改成「3年平均費率」。

這不就是「朝三暮四」寓言故事的翻版嗎?於是我在新聞分析特稿當中,就說了朝三暮四的故事:《莊子‧齊物論‧狙公賦》,是說飼養猴子的人對猴子說:「每天早上配給3顆橡實,傍晚4顆。」猴子都不高興。於是狙公改口「早上4顆,傍晚3顆」,猴子就高興了。我拿這個故事評論市議會建設審查會,是拿市民當猴子。表面看是刪減0.9元,其實是3年後就要調整,根本沒有刪減。特稿登出來,第2天,市議會議決:以4年平均費率,每度調高5.6元。(註:芧,音「祝」,是一種堅果

對一個年輕記者而言,那一次真叫「大獲全勝」。更讓我深深體會到「講故事評論時事」,效果很不一樣。

當要為新新聞周刊撰稿需要一個「全新體裁」時,我想到了那一篇特稿,決定開一個專欄「古今開講」,專門用故事印證時事。而為了寫這樣一個專欄,似乎應該用一個比較「古意」的筆名。隨手在書架上翻,在《七俠五義》書中看到「公孫策」(包公身旁的師爺)這個名字,覺得蠻不錯的。於是一直用到今天,成為一個很愛說故事的公孫策。

最近幾年,我只要有機會跟年輕朋友談話,總是跟他們說:「現在這個快速全球化的時代,你們能夠具備3種語文能力的話,肯定無往不利。那就是英文、中文,和說故事的能力。」英文、中文雙語的有利,無須贅述。說故事的能力則不是指講童話故事、歷史故事,甚至講鬼故事,也不是公孫策專欄那種很累人的「以古方今」。而是將一件事情說得清清楚楚,來龍去脈交代得明明白白的能力。

當然,如果你在寫文章、做簡報、提案當中,加入適當的、有助於對方瞭解狀況的故事,那是能夠加很多分數的。

答應城邦出版集團寫「公孫夜譚——中國的1001夜」以來,我愈來愈覺得,我的說故事能力,其實還有著很大的進步空間。於是我開了這個部落格,希望有興趣提昇自己說故事能力的朋友,一同切磋琢磨。

我會努力做到每星期至少PO一篇文章,也儘量做到回覆所有的來信。但請原諒我無法一一回覆,大概會採用綜合回覆的形式。

歡迎網路上每一位朋友光臨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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