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蒙進入江陵,下令「不准侵犯民宅,不准取一針一線」。一個呂蒙的汝南同鄉,取了民家一頂斗笠,蓋在鎧甲之上。雖然是為了保護公物不受雨淋,呂蒙仍然流著淚,將他處斬。軍中為之戰慄,社會秩序井然,路不拾遺。

 

(原典精華)

(呂蒙)約令軍中:「不得干歷1人家2,有所求取。」蒙麾下士,與蒙同郡人,取民家一笠以覆官鎧;官鎧雖公,蒙猶以為犯軍令,不可以鄉里故而廢法,遂垂涕斬之。於是軍中震慄,道不拾遺。

--《資治通鑑.漢紀六十》

  1. 干歷:干擾。
  2. 人家:民宅。

關羽得知南郡陷落,立即回軍南下。同時不斷派出使節,責備呂蒙背棄雙方合作的約定。

呂蒙對關羽派來的使節,特別厚待,讓他走遍江陵全城。於是家家戶戶都向使節報平安,有些還託帶信件。一個又一個使節帶回的都是「家屬安全」訊息,於是兵無鬥志,軍心浮動。

關羽發現大勢已去,向西撤退到麥城,孫權派人向他招降,關羽假裝答應,在城頭遍插旌旗,樹立草人,然後逃走。

這個動作卻擊潰了全軍士氣,大軍霎時瓦解,關羽左右只剩十餘騎兵追隨。最後被孫權的將領潘璋生擒,連同兒子關平一道斬首。

(摘錄自[夕陽紅]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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